人才引进落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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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落户的11种方式,您条件符合哪一种?

发布时间:2020/9/20作者:ZheLiLuoHu来源:浙里落户点击:2197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2、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3、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本科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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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技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上述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且由该单位缴纳社保满3年,目前仍在杭正常工作,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

5、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龄要求: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3、达到评审方要求: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颁发;

4、已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

5、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在杭居住一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具有高级职称需要在杭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保(社保要显示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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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房落户条件:

1.购房时间:①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购房为准;②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③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
2.购房金额:①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②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③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④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
3.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或剩余贷款。

7、杭州积分落户条件:

杭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市正式进入居住证积分管理模式。

杭州积分落户自2018年实施以来,已办理2期,共有21531人取得了落户资格,其中2018年申请人数23848人,通过人数11144人(含补录人员15人)。2019年申请人数19610人,通过人数10387人(含补录人员205人)。

积分落户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提交申请阶段,办理户口阶段

准备阶段:提前至少半年做准备,一年是最好的。主要做的事情,办理居住证,提高分数。

申请阶段:每年3月1日到3月31日,带上相应的材料,到积分申请窗口提交积分申请

办理户口阶段:积分分数线出来并且自己的分数达标,带上自己的相关材料,去派出所办理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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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成年子女投靠申报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亲或母亲(集体户口除外)。

9、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1.夫妻婚龄满2年;2.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10、老年投靠落户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

4.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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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口除外)落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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